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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免修、重修、提前修读暂行规定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7-02-27 00:00:00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教学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本规定。

一、免修

(一)受理条件

学生因学籍异动或学籍处理转至新班级学习后,已在原班级修读过并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二)受理程序

1.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免修申请表》(附件1),经带班素质导师、教学秘书核实后,交教学经理审批。

2.学生凭《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免修申请表》到免修课程任课教师处登记。

二、重修

(一)受理条件

1.未获得基础素质学分的课程,学生可选择重修(重修指跟班学习,并参加素质测评)。如原课程学校不再开设,学生可选择素质学分相同,课程内容相近的课程重修。

2.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学生学籍所在班级当前学期开设课程上课时间重叠不得超过1/3。

(二)受理流程

1. 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重修申请表》(附件2),经带班素质导师、教学秘书核实后,交教学经理审批。

2.审批通过后,学生凭《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重修申请表》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重修证》(附件3)。

3.学生凭《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重修证》到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处登记上课。

三、提前修读

(一)受理条件

1.在已修完当前学籍所在班级开设的所有核心必修课程,并且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修读课程内容和素质学分与本专业要求相同的课程。

2.不符合上一条件的留级生,如当前学期可修读课程(包括重修课程和学籍所在班级开设的原成绩不合格课程)不超过3门(含3门),可以申请提前修读,但提前修读课程不得超过3门(含3门)。

3.提前修读课程不能与学生当前学期其他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冲突。

(二)受理流程

1. 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符合提前修读条件的学生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提前修读申请表》(附件4),经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经理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批(如留级生本学期可修读课程包括重修课程,办理提前修读手续时需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重修申请表》和《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提前修读申请表》交至教务处一起审核)。

2.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学生凭《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提前修读申请表》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提前修读证》(附件5)。

3.学生凭《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提前修读证》到提前修读课程任课教师处登记上课。

四、相关规定

1.学生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均不受理。

2.留级生学籍所在班级开设的课程按正常修读课程管理,不需办理重修手续。

3.提前修读课程按正常修读课程管理,成绩不及格同样纳入留级与退学标准的统计范围,且今后再次修读,按重修认定。

4.任课教师在录入免修学生的课程成绩时,应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标记“免修”。

5.任课教师对学生重修或提前修读课程的素质测评和成绩管理,参照正常修读学生的课程素质测评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学生重修或提前修读课程的成绩资料单独装订、存档。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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