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安排,为保证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30日。
2、第17、18周由素质测评中心组织全校思政课统一上机考试,第19、20周由素质测评中心组织全校理论课程进行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
1、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试工作。
2、各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期末考试工作。
(二)考试课程
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期下发的《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所规定课程执行,认真核对考试课程、考试形式和考试进程,于15周前将分类考试的课程汇总表集中报素质测评中心审查备案,以此作为期末考核环节的试卷复查依据。
(三)工作安排
1、素质测评中心于15周(5月22日)前将考试周的公共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各学院。
2、各学院于16周(6月1日)前将本院期末考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素质测评中心。
3、素质测评中心于16周(6月2日)前印发全校考表。
三、工作要求
(一)命题要求
1.命题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题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实施素质化命题,注重测评学生的知识内化程度,重点检测学生知识内化形成的观念素质、能力素质。
2.命题须做到题型多样化。题型应选用基础性、综合性、探究性和开放性题型,试卷题型结构应多样化。开卷考试的题目不能在书有现成的答案,闭卷考试客观题所占比例须小于40%,主观题所占比例须达60%以上。
3.试题难易度及题量要适中。试题难易度要适中,要以中等成绩的学生平均水平为出题依据,要确保合格率不低于75% 。1个学分的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比例为:7:3,1个学分的课程期末考试随堂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2个学分和3个学分的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4个学分及以上的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的题量要适中,学生需要在考试时间2/3以后方可完成试卷。
4.命题须采取多卷制。
(1)各课程须按照难易相当、题量相当、内容不同的标准命制两套试卷(A、B卷),两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与近三年本课程考题累计重复率不超过40% 。以A、B两套试卷为基础,调整相应试卷的题目顺序、答案选项顺序,形成A1\A2、B1\B2四套试卷和标准答案。
(2)同一类型、学时相同、教学进度基本一致的考试课程须统一命题。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实行教考分离,由素质测评中心理论测评科科长在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试题库中抽题,组合生成两套考卷(A、B卷),并形成A1\A2、B1\B2四套试卷和标准答案。
5.各学院负责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须做好命题教团队格审查,并下达命题通知书。
(二)试题送审和印制
1.命题教师须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命题计划表》和《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命题审核表》,试题样卷教研室(系)主任必须审查签字。
2.命题教师将A、B试卷与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分袋装订并密封,交学院教学秘书保管。第15教学周周五前学院将全部试卷上交素质测评中心理论测评科,由理论测评科科长集中送分管董事长抽取其中一份试卷作为考卷。
3.第15-16教学周文印室统一印制试卷。理论测评科科长集中将试卷底稿送文印室印刷和分装。
(三)试题保密工作
严格试卷保密工作,从教师命题、试卷审核、试卷印制、试卷保管、试卷交接、阅卷等六个环节,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如泄密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1.命题保密。教师从接到命题通知书起即为试题保密第一责任人,命
题教师要严格遵守命题保密要求。不得以“留重点”、“划范围”的名义,或以“复习题”“练习题”“模拟题”的形式变相泄露试题内容;不得使用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场所电脑输入、储存试卷,要保管好存储试卷文件的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将存有试题的存储设备和存放上课课件的存储设备混合使用。理论测评科科长为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命题第一责任人,组卷完成后,样卷存放在素质测评中心保密室铁柜中,保密室钥匙由素质测评中心副主任保管,铁柜钥匙由理论测评科科长保管。在命题工作结束后,要完全删除和销毁试题的电子、纸质底稿。
2.审题保密。命题教师将试题交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时,命题教师须同时在场,审卷人不得拍照,审核结束后命题教师须将试题立即带走。原则上各学院应安排1-2天集中审题。
3.试卷印制保密。试卷印制期间,文印室不得承接其它任务。印制试卷前,须文印室工作人员和理论测评科科长共同启封样卷密封条。每印好一门课程试卷,由素质测评中心理论测评科科长现场用“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试卷密封签”将试卷分袋密封,素质测评中心督查室人员审核试卷袋密封无误后加盖密封章。试卷印制期间,文印室的监控摄像头24小时开启,由监察处每六小时回看视频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试卷保管保密。试卷印制完成后,理论测评科科长清点好当天全部试卷,将试卷送至素质测评中心保密室铁柜中保管,保密室钥匙由素质测评中心副主任保管,铁柜钥匙由理论测评科科长保管。保密室的监控摄像头24小时开启,由监察处每六小时回看视频进行检查。
5.试卷交接保密。当天考试科目开考前2小时,素质测评中心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到保密室将试卷领出,用校园110将试卷送至各学院教学楼栋。每栋教学楼安排一名素质测评中心工作人员和一名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当天楼栋的考试工作。工作人员向监考老师发放试卷时要按照《试卷发放和接收单》清点试卷袋,检查试卷袋是否破损,密封是否完好。清点完毕后,由发卷人、领卷人分别在试卷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要向学生展示试卷密封情况,并随机抽取二名学生在试卷袋空白处签名确认,证明试卷在考前密封完好。
6.阅卷保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用包头纸将学生答卷密封装订,收卷人检查无误后签收。阅卷教师领取考卷时须确认答卷封条装订符合规定且密封条无破损,确认无问题后在考卷领取单上签字。阅卷过程中任何人不得私拆密封条,阅卷全部结束后,须课程负责人及学院教学副经理或系(室)主任同时在场检查试卷密封完好后方可启封。
(四)考场安排
1.素质测评中心负责全校理论课程的考试组织安排工作(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人员的确定),并负责安排校领导、处室领导、督导组成巡视小组进行交叉巡视。
2.各专业班级原则上每天只安排一门课程考试,以利于学生复习备考,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须按年级错开安排,保证重修学生都能参加考试。
3.一个考场安排30名左右学生参加考试,安排考场时须充分利用学校的中、大教室,监考老师须最大范围地拉开考生间距,考生须隔位就座。
4.学校设置诚信考场。诚信考场按照标准考场设置考试学生人数,学生按标准考场要求就坐;不设置监考教师,安排一名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宣布考试须知、发卷、收卷等工作;考务人员考试期间隔30分钟巡视一次,解答因印刷不清造成的问题。每个诚信考场设置两名学生联络员,负责与考试巡视员联系解决突发事件及考场问答。
(五) 考场规则
1.学生需携带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卡),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须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以备查验。
2.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
3.学生进入考场必须按规定座次就坐,不得擅自更换、挪动座位。不听劝告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及带储存功能的电子词典等物品,所带的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等物品须在指定位置存放。考试开始后如发现考生桌面上、课桌内及旁边座位上放有上述物品,不管是否本人物品、是否与考试有关,均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5.正式开考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应首先写上姓名、班级,答题时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中性笔答题,不得用铅笔(答题卡的填涂除外)或红笔答题,否则答题无效。
6.考生拿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试题是否清晰,如有问题立即举手向监考教师提出。答题要做到字迹清楚,卷面整洁。
7.考生除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外,凡与试题有关的问题,一律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考生试卷只准放在自己座位正前方的桌面上,除试卷翻页时可将试卷拿离桌面外,一般不准将试卷拿离桌面,更不准将试卷拿离桌面举高查看。
8.考生不准使用自带的草稿纸,只能使用统一发放的草稿纸。考试结束后草稿纸随试卷、答题纸一起上交。
9.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条、示意、对答案,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试卷,不准偷看夹带,不准交换试卷;不准说话或喧哗,不准无故或借故扰乱考场秩序;开卷考试中,不准借用别人的书本、笔记等资料。必要时勒令退出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10.领取试卷时,每人只准领取一份,不准多领多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凡逾期交卷者,按旷考处理;凡将试卷带离考场、多领多答试卷者,均按作弊处理。
11.考生在考试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并向考务人员汇报派人随同。
12.答卷完毕的学生,须将自己的试卷反扣桌上、举手示意,得到允许后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在场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答卷反扣桌上,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答题纸后,依次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13.诚信考场学生须遵守上述考场规则,考生在考试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素质测评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对违规违纪学生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取消其该门课程重修重考资格,取消其当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当学年度享受国家奖助学金资格,取消其当学年度参加党校学习和入党资格,取消其所在班级当学年度参评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资格。
(六)监考
1.监考安排。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所有教职工都有承担监考任务的责任和义务,专任教师和素质导师在监考时须回避自己所带的班级。每个考场须安排两名监考人员,如两个考场设在一个大教室内,则须安排四名监考人员,依此类推。诚信考场不安排监考教师,仅安排一名考务工作人员。
2.监考培训。各学院在考前须召开一次全体监考人员的监考培训会,组织监考人员学习 《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监考须知》。
3.监考工作流程
(1)监考教师应事先作好相关准备工作,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并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考场。
(2)学生进入考场前,监考教师须逐一查验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卡,证件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证件如有遗失必须由学院出具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院骑缝章的证明。如发现代考情况监考教师没有查出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3)开考前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将书包、讲义、笔记、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
(4)考试开始,准时发卷。试卷开封前,须向学生展示试卷袋密封条是否完好,并随机指定两名学生在试卷袋指定位置签字确认试卷袋密封状况。
(5)考试结束前,监考教师须清理考生人数并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考场记载表》,记录缺考学生名单及违纪情况,两名监考老师共同在考场记载表上签字。考试结束须当场清点考卷,并将学生试卷依学号从小到大整理好,并用学校专用包头纸按规范在密封线处装订。
(6)监考教师上交试卷袋时,须将考场情况记载表、试卷样纸各一张连同学生答题纸清理好后,装袋送至考场办公室,经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多余的试题纸一并回收交到考场办公室,不允许将试题纸遗留在考场内。
4.学生违规违纪处理。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违纪舞弊时,须当场填写《考试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注明违纪作弊情况,要求违纪学生签名。学生拒绝在报告单上签名的,由考场两名监考老师共同签字证明,学生违纪舞弊事实依然成立,该《考试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有效。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考试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及舞弊工具或材料交学院考场办公室。当天考试结束后,学院将《考试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统一提交到素质测评中心督查室,由督查室负责违纪情况的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素质测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研究处理意见。违纪处分原则上须在违纪行为发生后的24小时以内作出并公告。
5.严格监考管理。考场全程视频监控,并由素质测评中心安排专人监看并填写监控记录。监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私自调换监考,如需调换,需填写《监考教师调换申请》,由教学经理签字、素质测评中心负责人签字、人事处处长签字后交至素质测评中心理论测评科备案。监考人员必须做到不缺岗、不迟到,中途不离场。违法监考有关要求的,按《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七)阅卷评分
1.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五天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阅卷工作必须在指定区域按照集中阅卷的要求进行,不得将试卷带离规定阅卷的地方。统考课程和授课教师两名(含两名)以上的课程由学院或教研室(系)组织统一阅卷、流水阅卷、密封阅卷。私拆密封条,按《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教师在批阅试卷时一律用红色水性笔或红色钢笔,须以正分标明每题得分点和得分并填写在答题纸上方得分栏内。评分、核分、登分及改分处均须由阅卷教师本人签名。作弊考生试卷不予评阅,成绩按零分记,试卷成绩登记中该生成绩一栏中注明“违纪”。
4.阅卷结束后,教师对试卷的评阅情况应进行复查,学院应安排阅卷老师交叉复核。复核各大题的题首得分是否与各小题得分和一致、总分统计是否正确、是否有漏判现象、阅卷教师是否签名、得分更改处是否签名。
5.素质测评中心督查室负责对各学院期末阅卷的组织工作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情况上报素质测评中心主任和主管校领导,对违规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录入
1.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将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打印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核对无误后签字,经教研室(系)主任、教学副经理复核无误签字后,将打印的课程成绩单交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须做好每学期应交课程成绩单的清单一式二份,任课教师和教书秘书均在清单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九)试卷质量分析
1.任课教师须对每个班级考试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主要对考试卷面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包括试题的难易度、分数的分布状态,考试的效度分析,对考试和命题质量进行评估,并按要求填写《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试卷质量分析表》。
2.试卷质量分析表须根据每个班级考试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得千篇一律,一篇多用。
3.考试结束后,学院须结合学期各课程考试情况全面分析学院命题质量情况,重点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改进举措。
(十)试卷归档及管理
1.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按班级将试卷装订成册,试卷必须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后装订,并附相关材料。装订顺序依次为:⑴期末试题册专用封面(封面应考人数与班级学生名册人数一致,实考人数与里面的试卷数一致);⑵考场情况记载表;⑶班级学生名册;⑷命题计划表;⑸命题审核表;⑹模板试卷A(A1A2)、模板试卷B(B1B2);⑺A1A2B1B2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⑻试卷质量分析表;⑼课程成绩单;⑽平时成绩记载表;⑾学生考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2.上机考试类型的课程考试资料要刻成光盘保存,光盘中要有试题、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学生答题等材料。作品等类型的课程考试,可将学生作品拍照,刻成光盘保存,光盘中要求有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等材料。
3.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思政课试卷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保管,其他课程的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保存期为学生学制加一年。
4.教学秘书须制作每学期《试卷资料册清单1》(正常修读)一式二份,任课教师和教书秘书均在清单上签字。重修、重考、异动学生的试卷按上述要求单独装订上交教务处,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每学期制作《试卷资料册清单2》(重修、重考、异动考生)一式二份,学院教学秘书和教务处学籍科科长均在清单上签字,试卷永久保存。
5.素质测评中心、各学院须将试题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长期保存,按学期将试题归档,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试题库。
(十一) 成绩归档及管理
考试结束一周内,教学秘书收齐本学期所开课的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做好本学院《课程成绩单汇总表》交至素质测评中心。素质测评中心理论测评科科长对照学期开课计划逐一检查,清点无误后在各学院《课程成绩单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素质测评中心公章。《课程成绩单汇总表》一式二份,素质测评中心和各学院各执一份。素质测评中心须对每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单按学院、专业、班级进行归档。
(十二)、考查课程
考查课程的测评方式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告,经过学院审批同意后,任课教师须将测评方式在上课的第一天向学生告知。考查课程不得随意打分,所有评分的原始依据必须保存。对于个别需要单独安排考场的考查课程,须由学院上报素质测评中心批准后,由学院安排组织考试。考查课如有试卷,须按考试课程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
素质测评中心
二O一七年五月十九日